受招标人委托,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及2026年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并表子公司经营范围内
项目规模: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并表子公司2025及2026年年报审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名称: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2025及2026年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募集资金专项审核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并表子公司2025/2026年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募集资金专项审核业务等各类核查审计事项。
交货期/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履行下一年合同前提是上一年度考核优良(考评结果为85分以上)并通过招标人股东大会续聘。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资质要求:
(1)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或可代开票),在国内进行了工商登记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在国内从事审计业务。(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已列入财政部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止2025年5月30日)(投标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会计年度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审计报告日期为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报告计为一份,下同),具有3家以上(含3家)A股上市公司的审计业绩,需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至少需包括审计报告封面及注册会计师签字页。(本文件中“A股上市公司”均指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公司)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CPA),并在国内进行了工商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三年及以上。(需提供①相关证书,②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或工作证明年限)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担任过A股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至少需包括审计报告封面及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如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可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3)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没有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项(提供盖章声明)。
7、其他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02日 - 2025年07月09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开通会员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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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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