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皇岛市卢龙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卢龙县人民政府以卢政纪要【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方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卢龙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2.1.2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建设16处殡葬服务设施:卢龙县殡仪馆(含骨灰堂)1处、卢龙县经营性公墓1处、新建卢龙镇、燕河营镇、陈官屯镇、潘庄镇、双望镇、刘田各庄镇、石门镇、木井镇、蛤泊镇、刘家营乡、印庄镇、下寨乡、团子山村等13处农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和1处卢龙县回民公墓。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80.06亩,可提供穴位/格位数共40240个。 2.1.3建设地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投资人+EPC(设计+采购+施工)+O(运营)的运作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社会资本方,县属企业与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补充”的合作理念,项目公司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经营性公墓运营、项目融资资金及利息偿还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不同成员根据所承担的设计专业分别满足相应资质,承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至少需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至少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单位无需提供);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3.1.5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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