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某项目拟邀请施工
投标单位征集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QHDY2026-01-30A)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某项目拟邀请施工投标单位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家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拆除老旧罐x座x立方米覆土罐,原址新建x座x立方米覆土罐及相应配套设施;覆土罐配套通风设备;汽车发油台体积流量计更换质量流量计;地面罐罐根、铁路装车主管线、油气回收管道增设紧急切断阀;新建危废暂存间和含油污水处理设备间;改造排污坑及事故池;改造升级库区电气、消防、安防、自控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海拔2000米左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某项目拟邀请施工投标单位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某项目拟邀请施工投标单位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应具有:
2.1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财务未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者其他关、并、转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审计报告须有编号、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纳税及社保: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1月至2026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2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2.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与征集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在被执行期内(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2.2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3最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2026年05月15日)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2.4最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2026年05月15日)参与征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3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递交征集响应文件截至之日前承接1项类似施工工程业绩(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单罐储量不低于10000m³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包含EPC或PC模式建设工程业绩,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体现石油化工业绩的,可提供业绩类型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拟派施工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承诺必须常驻现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格式自拟)。同时须提供项目经理连续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2026年01月至2026年3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或单罐储量不低于10000m³石油化工工程项目(包含EPC或PC模式)施工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等相关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体现石油化工业绩的,可提供业绩类型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5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6承诺: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7其他要求1:
与征集人存在隶属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征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征集(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2.8其他要求2:
2.8.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
2.8.2拟承担涉密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2.8.3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2.8.4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2.8.5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2.8.6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0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本项目获取征集文件的日期为2026年05月01日到2026年05月14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参加征集的企业请将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dy8241868@163.com),并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苏女士,电话:0971-8241868。递交征集响应文件后,视为正式参加征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要求密封的征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邮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前邮寄致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一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43号楼),参与本次征集的企业需充分预留邮寄在途时间,送达时间以签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延误导致未按时递交的后果自行承担。收件人:韩先生,联
系电话:0971-8241868。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为7000万元,以上级实际批复为准。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ggzy/)《青海项目信息网》
(http://www.qhei.net.cn/)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青海局某处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177970898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59号副一号(萨尔斯堡西区三期北门东侧43号
联系人:邓女士、韩先生
电话:0971-8241868
电子邮件:qhdy8241868@163.com
青海鼎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