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上平台、船舶环境监测样品取送样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上平台、船舶环境监测样品取送样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上平台、船舶环境监测样品取送样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安全环保.海油总节能减排监测中心有限公司承接了有限天津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 司、湛江分公司等平台及船舶污水检测服务,检测样品分布在天津、 山东、广东、浙江、上海等地,为保障样品能够按时送到实验室,并满足环境监测标准要求,需要将取送样服务外委给第三方开展。每月按照甲方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样品收取及配送工作,并做好样品的记录工作,保证样品取送途中完好无损。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海上平台、船舶环境监测样品取送样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13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服务内容及范围:平台及船舶污水检测服务,检测样品分布在天津、山东、广东、浙江、上海等地,为保障样品能够按时送到实验室,并满足环境监测标准要求,需要将取送样服务外委给第三方开展。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服务地点:服务覆盖区域主要包括天津市、广东省、浙江省、山东省、上海市。实际服务区域及地点以甲方的《服务委托书》的要求为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1+1+1)内有效。具体作业时间以甲方委托书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平台及船舶污水检测服务,检测样品分布在天津、山东、广东、浙江、上海等地,为保障样品能够按时送到实验室,并满足环境监测标准要求,需要将取送样服务外委给第三方开展。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并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证书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stitutionBody/queryBusinessScopeJgList?currentPosition=)核实或投标人所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示平台核实(提供查询截图)。 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环境检测或环保监测或水质检测的服务验收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业绩 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工作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证明或合同所对应的有效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服务委托单),订单(服务委托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6)注: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湛江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5号门C区1楼5号办公室 |
联 系 人:王思婷 |
电子邮箱:wangst4@cnooc.com.cn |
邮 编:524057 |
联系电话:07593900761 |
异议受理人:朱艳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4882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叶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51 号 |
联 系 人:朱艳 |
电子邮箱:zhuyan@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02266504882 |